宣州区编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访问次数: 3667                        发布时间: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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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宣州区编办遵照区委提出的“为推动科学发展创先争优,为实现跨越崛起建功立业”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涉及机构编制工作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有信必回、有访必接、有惑必解、有难必帮

(一)及时办理了区政协委员提案

20105月底,宣州区编办认真及时办理了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三件提案。针对提案中的建议,条件成熟予以采纳的,我办及时拟定了处理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予以了落实。如对金德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环境监管能力的建议》,我办在听取环保部门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向区编委建议设立“宣州区环保局宣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在报请上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区编委会审定批准后,目前该建议已得到落实。对方诗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口计生相关机构建设的建议》,我办研究后结合新一轮区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制定,经区编委会审核、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区计生委机关增设了“信息科”。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政协提案的,我办在答复中也分别从法律政策依据及职责权限等方面详细阐明了理由。

(二)及时答复了信访事项

20107月,向阳镇城镇退役安置士兵管某因不服向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其要求解决编制等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向宣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要求复查。我办受理后,认真核查了管某退役安置的情况及其个人身份界定情况,认定信访人管某系2002年城镇退役安置士兵,不属于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其未曾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同意办理正式入编或顶编聘用相关手续,其实属于向阳镇政府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的镇聘工作人员。我办即就该核查情况及时代区信访局拟定了复查意见书,针对其信访诉求给予了明确答复,对管某提出的要求参照“顶编聘用”人员的政策解决其编制的申请复查事项不予支持,并就宣州区城镇退役士兵“顶编聘用”方式安置情况作了详细的解答与说明。此外,我办还积极做好2001年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后下岗分流人员及原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信访诉求的受理与答复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积极参与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20104月下旬开始,区编办积极参与了区林业系统五大国营林场的“事改企”工作和文广新局下属文化企业单位“区人民电影院”的企业改制工作,并协助拟定了改制工作方案,做好了相关政策解答,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了机构编制部门应尽的职责。目前,林业系统“事改企”及文化企业改制工作正在顺利推进。此外,我办还参与了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相关后续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的稳定。(宣州区编办   侯小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