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形成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执政资源得到了新优化。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职能整合为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与物价管理、农业和林业、商务与粮食等方面,建立大部门体制,整合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机构设置。同时,从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也设置了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居巢区政府为发展旅游业、打造旅游品牌的需要,将旅游管理职能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分离出来组建了旅游局。
二是围绕突出管理与服务重点,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了新突破。无论是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各县区都把落实职能转变的要求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梳理政府管理和介入的事务,坚决把县区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和县政府部门职能调整中,加强职责39项,增加职责22项,取消职责21项。无为县政府有22个工作部门设立了行政审批股,将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股室承担,完善了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和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三是围绕合理界定部门之间职责关系,职权和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确需有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部门之间的整体工作合力。各县区将明确和强化责任作为改革的重点,实行以责定权,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通过“三定”方案的制定,既赋予了部门职权,又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同时将部门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越位的退位,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切实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庐江县在整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等职责关系基础上,归并了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等职责。(巢湖市编办顾正峰 黄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