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访问次数: 2179                        发布时间: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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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到位,今年4月单设以来,黟县编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组建机构,充实力量,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县编办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科,明确了监督检查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全县机构编制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受理“12310”举报电话举报事项、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等六项具体职责,调剂安排了一名熟悉机构编制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监督检查科科长,专门负责抓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制定了《黟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全面监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等,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在全县“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党政干部中聘任9位工作人员为县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定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将监督管理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编办。

四是建立组织、人社、监察、编制、财政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机制。各部门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碰头部门监督情况,共同研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打破以往临时检查临时凑人的做法。

五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联络员制度。下发《关于要求报送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要求他们按规定及时办理本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宜,宣传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按机构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积极向本单位和机构编制部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是多渠道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印发学习资料、举办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联络员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条规,让全社会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机构编制管理,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