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市理顺了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将“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更名为“马鞍山市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列入市群团机关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职责。通过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利于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访问次数: 2177 发布时间:2010-10-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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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市理顺了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将“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更名为“马鞍山市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列入市群团机关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职责。通过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利于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