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编办突出制度建设,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141                        发布时间: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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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印发了《徽州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管理上,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认真落实“12310电话举报制度,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和反馈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工作。一是制度建设上,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参考借鉴上级主管部门和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并出台了《徽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10多个工作制度,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二是管理创新上,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区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未经区编制部门同意入编,人事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人员经费的人事、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区人大组织的年初财政预算审核工作。为区财政计算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提供了可靠依据,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徽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