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机构编制部门体制理顺单独设立以来,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法规和要求落到实处,出台了《黟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监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政策保证,并依据实施办法,建立了“专业机构、专门人员、举报电话、联动机制、社会监督” “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全方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切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专项检查。在新批准的县编办“三定”规定中,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科,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明确了监督检查科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县机构编制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机构成立以来,已单独或者联合相关单位就政府机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7次。
二是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开通“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和联络员制度,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门监督。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中,聘请了9位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社会各界人士为县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定了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发给聘任证书,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及时收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信息和意见反馈。同时,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络员,县编办及时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他们按规定及时办理本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同时宣传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按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积极向机构编制部门就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部门联动,建立组织、编制、人社、监察和财政部门机构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都明确了责任人,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如:10月下旬,我们就联合开展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汇总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共同研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防止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五是多渠道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编印发放学习材料、举办各部门领导和联络员、特邀监督员等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让全社会都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群众都积极参与到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工作当中,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成效
“五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制的建立,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展。
一是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通过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政府所有部门均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做到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到位,没有违规行为发生。县政府部门也从改革前的24个减少到20个(不含监察局),涉及职责调整事项达75项,其中增加职责11项、加强职责41项、下放职责2项、取消职责12项职责交叉事项9项,“三定”后内设机构为135个,比改革前减少7个,领导职数由原来的81名精减到74名。
二是促进了乡镇管理职能的转化。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各乡镇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设置机构,都设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政务公开不断深化,乡镇政府已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相互之间必学赶超,倾力打造学习型、法制型和服务型政府。
三是县乡机构编制得到严格控制。县直机构编制逐步合理化和规范化,2010年县直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核定数相对2001年超编消肿达84.2%;乡镇数从区划调整前的12个,减少到8个,8个乡镇2007年核定行政编制为264人,现实有人员193人,空编71个;2007年核定乡镇事业编制278个,现实有人员183人,空编95个。政法机构编制核定323个,现实有人员261人,空编62个。
四是有力地促进了事业单位的改革。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听取机构编制工作特邀监督员和联络员,以及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我县22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清理,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的6家事业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转企改制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已列入议事日程并将于近期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使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黟县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