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创新制度建设

访问次数: 2277                        发布时间:2010-11-16

[字体: ]

为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庐阳区编办单独设置以来,以新“三定”为新起点,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协调约束机制,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凡涉及人员进编与人员调配事宜,实行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审批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空编进人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须在本单位编制、岗位空额内进行,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的类别,经编办审核后,上报区编委会议讨论决定。区编委会议同意后填写《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审批表》及《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通知单》。同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协调配合,在人员进出管理上形成了以编制为主导的格局。

三是注重加强机构编制日常基础管理,对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册实行专人管理,并对变化内容及时进行变更,保证编制册能显示当前最新的数据,确保准确掌握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情况。(合肥市庐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