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编办利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机遇,主动与县纪检监察、法制部门协调,在单位制定“三定”方案时,要求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必须设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并根据法制办核定的审批事项全部归并,不设立、不归并的不审批。
通过指导、督促和把关,目前在有行政审批任务的 24个单位,全部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股,并把所有审批职能归并到了行政审批服务股,下一步再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在建新办公楼)办公。最近县编办还和县纪检监察一道,分三个组对“三定”方案落实情况,包括“行政审批服务股”设立、挂牌和审批事项归并等内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同步落实到位。
通过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现在各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谋发展的心更齐了,气更顺了。(绩溪县编办王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