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编办以“三型机关”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自身建设

访问次数: 1869                        发布时间: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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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编办独立设置伊始,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政党、创新型国家、服务型政府的战略要求和省编办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等“三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了自身建设,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以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有位更有为”为目标,营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学习理念,完善党员“三会一课”、机关周四学习日、干部培训等一系列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典型蔚然成风,学习意识得到加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二是围绕建设创新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创新意识。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创新管理机制,增强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提高机关的创新水平和执行能力。如,对内,我们建立了编办工作规则以及编办服务承诺、考勤、学习培训和调研、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车辆使用和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对外,我们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凡是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有关机构编制的重大事宜由编委集体讨论后,编委主任一支笔签字审批)、机构编制管理卡制度,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协调制约机制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们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廉政建设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与基层党组织接对共建、“做实事做好事”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信息宣传和调研制度,领导干部经常带头调研,主动搞好服务,提高了服务能力。如,今年7月份,市编办到安池铜省直管集中区(现更名为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展调研,就如何优化集中区投资环境、建立市和集中区配合协调机制、加强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为力求部门“三定”做到职责明晰、科学合理,多次亲自上门协商交流,不厌其烦。在房产事务管理局的“三定”拟定过程中,邀请市法制办的领导和法律专家帮助审核方案的合理性,数易其稿,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方案,提高了“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今年8月上旬,市编办对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等有关情况进行调研,为进一步理顺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池州市编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