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访问次数: 1838                        发布时间: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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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来说,有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这就是要强化反腐倡廉。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惩治了狠多贪官,在各种媒体报道很多,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多是把腐败与各级领导、机关干部和国企官员等联系起来,并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各级党政机关,而对事业单位的腐败问题关注相对较少,这往往会造成事业单位很少有腐败的误区。但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不仅不是腐败的净土,且呈腐败频发的趋势,并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如媒体曾报道过的武汉大学腐败案就是例证。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向社会的各个领域拓展,对事业单位来说,由于其特殊性,涉及面大,防腐倡廉工作更不容忽视。笔者认为,要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强化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首先,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事业单位总体类别多、数量多、人员多,其中一些教育、卫生等单位更是人数甚众,这其中涉及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等管理面广、人多;二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多,基础设施建设面大,专业用品、硬件、软件投入多,资金量巨大;三是在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管理还未到位的情况下,有些事业单位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在行政审批上,同样具备行政机关的职权;四是众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性强,专业技术人员多,有许多专业技术业务方面的课题。以上这些主要特点,都是易造成腐败的因素。同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存在学术、技术方面的腐败,即专业技术人员利用自己拥有的学术权威、掌握的专业技术来谋取私利。这种腐败比较隐蔽,且难以管理。

其次,对事业单位的反腐倡廉管理和工作开展上不到位。一是绝大多数单位没有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和人员,队伍不健全,对人事管理和大项财务支出等无法监管或监管不到位;二是有关单位和部门没有或很少将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范围,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三是存在学术、技术上防腐的难题;四是相关部门和社会对其关注度不够,留下了反腐的空白点和盲区;五是对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不到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身反腐倡廉的意识不强。

再次,相关法规政策措施滞后。据有关统计,全国事业单位现有职工3000万,相当于公务员队伍的三倍。近年来,公务员队伍的法规建设日臻完善,而事业单位相关法规却不健全。如在奖惩方面,至今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规,这显然与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发展不相适应。各地往往在奖惩方面参照公务员法规等做法,其合法性和公正性都值得质疑。

正因如此,强化事业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非常重要。要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纪检监察组织要向事业单位延伸,重点事业单位要配备或派驻纪检监察人员;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意识,研究制定相应的反腐倡廉办法措施;三是完善方法、手段,建立制度、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在实处,提供反腐倡廉的保障;四是要加强相关法规建设,做到惩治腐败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