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立制度健全编制实名制工作体系

访问次数: 1782                        发布时间: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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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近年来,宁国市编委陆续拟定多项制度,健全编制实名制工作体系。

一是印发了《关于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对编制实名制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入编程序,提出相关要求;

二是对市编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按照新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市编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

三是印发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进入控编管理办法》,明确了进人控编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和纪律要求,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补充工作人员从申请、审核到审批、入编的具体程序,并将各单位进人控编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出台了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百分制考核体系,其中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严重违规的,倒扣一分;对市直党政群部门、市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经济发展与管理部门均纳入效能建设范围,占一分;

四是印发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人员的聘用条件、管理办法等,理清、理顺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

五是印发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管理机制的通知》,就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管理的重要意义、职责任务、规范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指出:各部门在编制预算前应先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认定的编制人员范围内,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部门预算范围并核定经费。对擅自增设的机构和增加的人员,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定经费。同时强调了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还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上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是印发了《宁国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