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黄山区不断理顺林业管理体制,加强服务、执法、林场等体制机制创新,从五个方面入手,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体制保障。
一、完善林业综合服务机构。成立了林业要素市场,并按“六中心一窗口”管理模式设立了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林权抵押贷款中心、林业信用担保中心、林业信息发布中心和行政审核审批窗口,形成了集行政服务、中介服务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服务机构。
二、拓展林业融资渠道。我区自2006年就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今年6月,又成立了专门林业融资担保机构—-黄山区林业信用担保中心。同时将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展到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银行、金桥村镇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三、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我区从多种林业经营形式并存的实际出发,及时引导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林业专业协会等林业合作组织,现全区已发展到20个,会员数达2450个,有效整合了林业要素发展,提高林农收益比重,促进了林农增收。
四、建立林业综合执法队伍。为适应林业管理新形势,我区改革林业系统内部森林公安、林业站、木竹检查站等多头执法体制,组建了林业综合执法机构,通过考试从原来的执法队伍中择优聘用林业综合执法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设备,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林业执法体制。2010年,我区被省林业厅推荐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区县。
五、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分类、分制、分流”的原则,对原有的四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改革。组建了四个公益型林场,对原有的林场职工实行了政策安置。公益林场以管护公益林为中心,放开搞活商品林,实现以林养林,公益林管护为主要任务的公益型林场管理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