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出台群众信访代理制度(试行)

访问次数: 3570                        发布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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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信访过程的实际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今年宁国市出台了《宁国市群众信访代理制度(试行)》。

    制度明确了群众信访代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代理范围和组织机构及职责等,以及排查、代理、办理、终结等工作程序,并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理程序、注重教育疏导和强化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