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建设凸显4大亮点

访问次数: 2032                        发布时间: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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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月,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组(皖农合组〔20065号)正式批准黄山区为安徽省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同年111日召开全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大会,历经4年时间,实现了“车辆配到县、队伍建到乡镇、网络联到村、IC卡发到户”四大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建设取得瞩目成效:

一是组织机构不断优化。2006年,我区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隶属卫生局的全额预算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名,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从全区卫生系统中择优聘用了5名工作人员从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今年贯彻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政策培训会议精神,将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名为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调剂增加中心派驻乡镇人员编制10名,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招聘和选调了8名工作人员派驻乡镇工作。

二是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2009年上半年,在省农合办统一指导安排下,共投入近30万元建立了区级新农合管理平台(含区政府配套10万元),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共投入近50万元用于建设新农合HIS系统,通过一个月的试运行,20097月区新农合中心平台正式与省平台和定点医疗机构HIS连接,实现了网络监控,在线审核、即时结报。2010年元月起所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HIS也与中心平台连接,实现了门诊统筹即时结报。区合管中心于2009年底配置了专用督查专用车辆。

三是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研究制定了《黄山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每年都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培训班,出台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考核细则,建立了乡镇合管所工作例会、新农合季度运行分析和运行情况通报会议、费用补偿公示制度等,逐步完善参合农民意外伤害费用调查工作机制。每年定期组织慢性病鉴定专家组开展慢性病鉴定。

四是农民实惠得到提升。顺利完成各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参合率不断创出新高。同时,不断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为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自2009年元月起开展8个单病种的定额补偿,20097月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并省市多家医院开展医疗费用即时结报,20108月正式启用新农合IC卡,通过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销。(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