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礼群: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访问次数: 1398                        发布时间:2010-12-14

[字体: ]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面临新的要求 

  行政体制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当前,不断变革的行政体制总体上是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同时,也要看到,行政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重要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贯彻这条主线,迫切要求全面深化包括行政体制在内的各项改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仍然滞后,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这与改革不到位,特别是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有关。只有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同时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各方面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和成功之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仍处于关键时期,必须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体制。行政体制改革既是整个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其他改革起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只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才能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才能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体制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才能促进社会体制的完善,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途径。 

  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受人民委托掌握和控制着大量的公共资源,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经过持续的行政体制改革,我们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政府自身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完善的方面。例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过多,政府结构不尽合理,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公信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贯彻落实既定改革部署、实现行政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必然要求。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奋斗目标。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近几年来,通过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我们朝着实现这一总体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对照这个总体目标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依然有不小的差距。现在到2020年只有十年的时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三个根本转变,如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针对行政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尽管多年来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还相当突出。因此,今后一个时期仍然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和规范审批权力,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包括发挥国家规划、计划、政策、信息服务的导向作用和市场准入制度、标准规范的规制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体制、政策,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卫生、教育、社保、住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此外,必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充分行使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进一步理顺行政关系。 

  合理的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是国家行政权力顺畅、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需要认真解决政府结构、行政层级和职能责任关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要继续优化政府结构。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对职能相近、管理分散的机构进行合并,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职责交叉重复、相互扯皮,长期难以协调解决的机构进行合并、调整,以利于权责统一、提高整体效能。对职能范围过宽、权力过分集中的机构进行适当分设,以改变部门结构失衡和运行中顾此失彼的现象。其次,要逐步减少行政层级。近几年,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这是减少行政层级的重要举措,有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应鼓励继续进行探索,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正确引导。还要认真研究和正确处理中央和省级政府一些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再次,要妥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限、职能与责任。同时,要合理界定省以下地方不同层级政府职能与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三)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要合理界定决策权限,规范决策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都应当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当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完善决策信息系统和决策智力支持系统,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严格的决策规则和科学的决策程序,形成决策前有调研、决策中有论证、执行中有监督、执行后有评价、决策失误有追究的全程制约机制。 

  (四)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更加全面准确地定位行政复议的功能,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使之更加便民、高效。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诉讼解决争议的功能,避免案了事未了;降低诉讼门槛、拓展受案范围,有效解决告状难的问题;完善证据制度,科学分配举证责任;完善诉讼程序,避免司法不公;加大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处理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问题。 

  (五)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在切实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权责关系的同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认真实行公共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规范招标程序,调整完善并切实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通过核定标准、加强监督、改革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各种职务消费。改革财政预算制度,特别是要推行财务公开,把政府财政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等情况置于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以有效地减少浪费,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是引导政府及其公务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为此,要积极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设和统计制度改革。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内容 

  当前,我国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完成今后5年的改革任务,需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统筹规划部署,配套推进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是整个改革的重要内容,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不可能单独深入,而必须与其他方面的改革一起统筹规划部署,协调推进。要把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深入研究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的相互关系,把握好各方面改革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规律性。十二五期间,行政体制改革要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紧密配合,服务于科学发展为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这个大局。 

  (二)坚持总体目标,明确重点任务。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不断探索、不断突破、不断前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总体目标,以明确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防止改革左右摇摆或急于求成,避免走弯路。同时,行政体制改革又是一个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的过程,每一个时期都有一个时期的改革重点任务。因此,改革必须有长远目标下的近期目标,在总体规划下体现一个时期的重点安排,做到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十二五时期,要把握改革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 

  (三)鼓励探索试验,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重大政策和做法都源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源于基层的创造。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也要尊重和充分发挥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地方和部门进行改革试验,为全国性的改革积累经验。目前,很多地方和部门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推行大部门制、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向社会公开政府财政预算,等等。要深入调研和客观评价这些改革措施的效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使改革措施得到完善和推广。 

  (四)重视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科学化水平。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实践中,包括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认真加以总结。从中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可以促进理论创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理论发展。我们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既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进行实践探索和创新,勇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又要高度重视总结实践经验,大胆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求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进新的改革实践,不断提高行政体制改革科学化水平。□ 

  (作者:魏礼群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信息来源:《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