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运用督查成果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访问次数: 1949                        发布时间: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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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1214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督查汇报会,听取5个督查组对10(区、市)开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督查的情况汇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5个督查组,分赴重庆、辽宁等10个省(区、市)对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显示,《意见》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党委政法委充分履行职责,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政法部门积极主动推进,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各省(区、市)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对政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保障程度、支持力度都有了进一步的加强,解决了一些困扰和影响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促进了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尽职履责,在坚持执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各督查组围绕各省(区、市)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对侦查活动的检察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量刑规范化建设,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等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认为,各组督查工作扎实,重点突出,有效推动了当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督查的10个方面的问题是制约当前政法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社会反映强烈、政法干警关注的问题,10个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对督查的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各地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加以总结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要求,切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王斗斗)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