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在基层医改工作基本结束之际,为完善任用手续,增强竞职人员和非在编竞岗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于
区卫生部门向辖区18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正副职颁发了聘任书。区人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与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圩卫生院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书,对81位竞聘上岗的非在编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并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绩效工资,与在编人员享受同岗同酬。
包河区不分编内和编外,对竞聘上岗人员一律实行绩效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该区大圩镇卫生院的非在编妇产科医生潘燕,过去每个月只拿1000元左右的工资,实施绩效工资后潘燕每月收入可达3000元。在参加完签约仪式后,她和同事们开心地说:“盼望这一天很久了!过去大家一样辛苦,但收入相差很多,现在同岗同酬同待遇,我们感觉心里很踏实,工作的积极性更高了。”(合肥市包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