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政法处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处室行政效能

访问次数: 3526                        发布时间: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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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提升处室行政效能

——党群政法处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体系

 

党群政法处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近期,根据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将效能建设与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       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建立处室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一是以处室工作分工为基础,建立党群政法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离岗告示制。处室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效能建设的重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编办“三定”方案对党群政法处主要职责的界定,将处室的每项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同时坚持分工不分家,建立处室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在处务会议上互相告知工作进展情况,除了部分涉密度较高的岗位,其他岗位全部实行AB岗制度,互为备岗。在处室人员外出时,说明离岗时间及去向,同时明确备岗人员,确保服务对象不白跑。

二是以服务型处室建设为红线,建立党群政法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围绕服务型处室建设的目标,将切实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结合岗位责任制的工作分工,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维护编办整体形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通过网络及制度上墙等方式,向社会及公众公示处室具体职能、服务流程和全部服务事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三是以强化宗旨意识为根本,建立党群政法处办文办事限时制、一次性告知制。支部时刻将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教育作为根基,将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意识。按照编办对办文办事时间节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出恰当的工作时限,在保质保量基础上,提高行政效能。为切实减少服务对象工作负担,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在收到待办事项及文件时,经办人先行提出需要补充的支撑材料,经分管处长及处长审核后,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要求处室人员主动上门加强对接与交流。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处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完善处室学习制度。始终将“学习”当做强基固本的基础性工作狠抓不放,建立支部学习与处室理论业务学习制度,着力提高处室每个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知行结合,加强调查研究,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为政策的制定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定期学习、认真笔记、深入调研,全面提升处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境界,提高综合素质,增长业务知识,更加胜任岗位要求。

二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处室会议制度。秉持“处室的事情大家办”原则,健全处长会议和处务会议制度。强化处室成员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全处同志工作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凝心聚力,切实提高处室办文办事的民主性、科学性,有效防止和杜绝了决策过程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制度。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处室氛围。明确党支部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全处同志从思想上廉洁守法,从行为上防微杜渐,慎始、慎初、慎微、慎独。健全考勤制度,维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处室特点,进一步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全处人员的保密意识与自觉性。

三、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基础,切实提高制度实效性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严明责任追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党群政法处责任追究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制度方案拟定后,提交处务会议和支部会议讨论通过,成为处室每个人自觉需要维护的集体决定。严格兑现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等有关规定,明确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耽误基层群众办事、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分级给予责任追究,为其他效能建设制度的运行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二是梳理工作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党群政法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理清工作程序,理顺职责关系,减少多余环节,提高审批事项办理效率。绘制党群政法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图,制定党群政法机构编制业务办事指南、党群政法机关职能界定、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核定等非许可类审批程序,在处室讨论通过后,及时上网公布,方便基层及部门办事。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体系。以广大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导向,形成效能建设的全局性、长期性、实效性观念,不搞一阵风,更不追求毕其功于一役的“极端式”的应付工程,建立和落实持久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制度体系将坚持与时俱进,在运行中不断完善和修订,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