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办法

访问次数: 1741                        发布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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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宁国市委印发了《宁国市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办法》。

该办法所指村干部,是指经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不含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和计生专干。

一是确定村干部报酬。村干部报酬实行结构报酬制,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组成。村干部基本报酬在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即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由财政部门按月打卡发放。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从2011年村两委换届后,村级正职每人每月800元,村级副职村级正职每人每月800元,,村级一般干部村级正职每人每650.

村干部绩效报酬主要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按最多不得超过年基本报酬的一倍确定。绩效报酬发放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统筹考虑村集体经济收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村干部“一诺双述双评”等基础上,制定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二是关于村干部养老保险。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从2011年村两委换届后,村干部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月增加10元,即:村级正职任期内每缴纳1年到龄后按月领取40元、其他村干部每缴纳1年按月领取35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缴纳金额按4:3:3的比例,由市、乡镇(街道)、个人三级承担。

三是关于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在职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应缴纳的保费由市财政承担,离任后由个人负担。其它保险事项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同时,还对离任村干部的慰问、村干部的监督管理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