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我国2011年基本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

访问次数: 1967                        发布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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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专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要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力争明年基本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指出,我国明年要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在基本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监社分开,健全完善全额保障动态增长机制,基本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司法部明年将对监狱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据介绍,今年,我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即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改造作为监狱劳教工作中心任务,强化思想、法制、文化、管理、劳动、出(入)监(所)教育等措施,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

  吴爱英介绍,今年,我国监所安全稳定实现历史性突破。认真落实监狱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加强警务督察,监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监狱布局调整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国监狱系统信息化一期工程批准立项,68%的监狱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吴爱英说,我国的监狱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2008年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的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建了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司法部与财政部出台了《监狱体制改革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全额保障基本实现,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监社分开基本完成。

  吴爱英要求,明年要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贯彻监狱劳教工作方针,要全力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大力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及时发现、坚决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开展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监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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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1%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5.9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6.4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1%。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指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去年以来,我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全国57%的乡镇(街道)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北京等11个省(区、市)已经实现辖区全覆盖;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吴爱英要求,2011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教育矫正,大力推广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落实衔接措施。要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吴爱英指出,要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加强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我国人民调解组织今年前10个月共化解矛盾纠纷700多万件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7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指出,20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等活动,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国家保监会等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与公安部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吴爱英要求,2011年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要健全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调处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要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和方式,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实效。

  她表示,明年司法部将在全国部署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人民调解法相关配套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490多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