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将事业单位分成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大类
改革方向: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将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
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
据广州日报报道 (记者韦星)东莞将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据悉,东莞事业单位将被分成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大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将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
事业单位将分成三类
15日上午,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主持召开了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据此方案,此次改革,主要涉及事业单位的分类和改革方向,以及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形式的调整。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按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以及发展方向,将其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大类别,其中公益类又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行政职能将划归行政机构
据悉,此次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社会管理需要给予保留,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如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
方案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的性质,也作出明确界定:一是行政性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经营服务类将转为企业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据悉,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同时,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