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

访问次数: 2015                        发布时间:2011-01-10

[字体: ]

18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朱先发、郭万清、张俊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朱维芳主持会议。

  会议批准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现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41名。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会议还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报告。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任海深在讲话中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上下抢抓机遇,团结拼搏,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有效巩固和扩大了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人大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应有贡献。

  任海深指出,当前,省人大常委会最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组织筹备好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切实做好大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取得圆满成功。大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代表团活动,认真完成好大会各项任务;同时,代表常委会虚心听取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回答代表的有关询问,及时将代表的审议意见反馈给大会秘书处。“一府两院”要抓紧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以及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向大会报告工作、听取代表意见的准备。大会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高效有序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常委会机关的同志更要带好头、做表率。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继往开来、求真务实、民主团结、催人奋进的大会,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倪发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吴林红、高城)

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1年1月8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倪虹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李明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11年1月8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谢效珉的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胜友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丁芙蓉的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