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编办多措并举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访问次数: 2497                        发布时间: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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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编办根据省、市编办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有关精神,从2011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多措并举,积极开展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一、积极发动,做好宣传。金安区编办通过文件通知、电话告知等形式,提前通知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年检,并对年检对象、年检时间、年检内容、需递交材料、年检方式、年检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为年检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二、认真审核,确保真实。金安区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查—受理—审查—核准”的程序,对年检实行严把材料关、审核关,确保年检工作的质量。重点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产负债表,详细了解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办公住所、业务活动开展、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纠正和处理不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督促事业单位对所变更了的法人、住所等事项办理变更手续,及时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确保法人资格的真实性。

三、管理先行,注重效力。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为了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落到实处,六安市金安区编办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服务方式,坚持将事业单位年检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目标管理相挂钩,与监督检查相配套,与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调查相结合,提高了事业单位年检的效力,充分发挥了年检的作用。(金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