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城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通知》,规范编制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有限的编制资源。
《通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等编制使用,明确了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适度空余和审批先行的原则,规范了申请、审批、计划下达、实施、入编手续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强调了编制使用纪律。对编制使用过程中,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承担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健全部门相互协调约束机制。
《通知》的出台,将对该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宣城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