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委、区政府、区编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条例、规定等文件,坚持六项原则,杜绝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等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凡是涉及机构编制重大事项,由区委、区政府集体研究。
二是坚持“三个一”原则,涉及机构编制文件,一律由区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签发,区编委一个文件下发,区编办一个部门办理。
三是坚持编制总量控制原则,对全区各类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调整,不得突破全区整体“大盘子”。
四是坚持分级负责、分块把关原则,区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任免、核编、调配、核资、拨款等程序上分别把关。
五是坚持从严从紧控制原则,对编制从严从紧控制,做到人员顺向流动。
六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举报监督。(合肥市蜀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