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职能转变 强化责任意识 提高办事效率
歙县改革提速政府效能
2010年年初,歙县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时近一年,笔者在追踪采访中发现,优化、责任和效率成为此次改革的三大关键词,政府效能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没有增加一个行政编制,人员编制未突破改革前的总量规模,机构设置未突破批准的限额。这“一个没有增加、两个未突破”,鲜明地勾勒出了歙县政府机构精简优化,职能部门只减不增的图景。改革后,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其中办公室和组成部门21个,直属机构3个,挂牌机构10个。整合设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对新整合设置的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明确,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据该县编办有关人士介绍,歙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最大特点在于职能转变。取消、下放、转移、强化,在上述一系列动作之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步,部门职责关系基本理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这些职能的转变,注重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利于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在改革中,“动静”最大的当属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都与就业密切相关,过去常发生招聘会“打架”的情况,现在合二为一,招聘信息实现了“并网”,求职者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市民办理各种涉及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手续也省时省力。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过去一件事往往由几个部门共管,导致有权的事情大家抢着管、没权的事情没人管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多头管理却管不好的局面得到缓解,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歙县编办的负责同志表示,政府机构改革直接体现了“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从体制层面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深层次问题。对群众或企事业单位来说,意味着少跑冤枉路,办事效率大幅提高。(歙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