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访问次数: 2134                        发布时间:20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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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召开会议,听取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12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两个月来,各有关部门认真传达学习《决定》精神,将其纳入今年工作重要内容,执行《决定》初步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张俊在讲话中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抓紧抓实抓好《决定》贯彻执行。执行《决定》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政府、检察院、法院及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的配合,离不开新闻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突出以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措施;要积极与其他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共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促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支持配合,积极营造有利于诉讼监督的社会氛围,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全面转型、兴皖富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