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机构改革前县编办与人事局一直合署办公,改革后有些职责一时难以理顺,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县积极应对提出解决办法。如:针对人员流动工作中出现的职责、办理程序不够清晰的问题,给部门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带来诸多不便,东至县编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草拟了《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县委常委会议审核通过,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四个部门名义和编办文件字号行文印发,该《办法》对人员流动方式和在人员流动各个环节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四个部门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编内补充人员建立了一套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为杜绝超编进人、人员逆向流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