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为理顺区、街城市管理职能,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切实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全区市容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市容管理体制改革。
此次改革按照“以区为主、街道负责;网格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合理界定区、街道市容管理职责,向街道下沉执法力量和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真正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市容管理局综合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的市容管理新体制,全面提升区市容综合管理水平。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设立直属的查违机动中队和市容管理机动中队;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原所管的各驻街道执法中队统一改名为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中队下设若干小队。通过改革,不断强化市容管理的宏观协调作用,确保市容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花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