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4636                        发布时间: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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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

                                (皖编办〔201186号)

各市、县(市、区)编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抓紧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机构编制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新的任务。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编办对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对市、县(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各级编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要求,抓紧抓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二、认真落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各项要求。2010年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7月省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116号,以下简称《评估通知》),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对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组织实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多数市和部分县已按照要求开展了评估工作。各级编办要按照《评估通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全面完成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不得以机构改革总结代替评估工作。各市编办要加强对所属县评估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抓紧报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报告。《评估通知》下发后,大多数市和部分县编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评估报告,但少数市、县编办尚未报送评估报告。未报送评估报告的市县,务必在2011410日前向省编办报送评估报告,各县的评估报告由市编办集中统一报送。

省编办近期将派出督查组到部分市县对评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藕磊     电话/传真:0551-2602766

                                                 2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