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编办全面完成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访问次数: 2825                        发布时间: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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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是依法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我规范,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督促事业单位法人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服务的重要举措和手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的规定和省、市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年检的要求,我县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截至2011331,全县应参加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201个,年度报告合格率为1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年度报告工作。首先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分管领导亲负责,并抽调人员协助做好2010年度事业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为年度报告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其次,按照事业单位不同系统进行分类,合理制定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安排时间表,要求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并对年度报告工作程序、注意事项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了年度报告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意识。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编办政务公开网站以及纸质文件等多种形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同时,通过网站、信息报道等方式注重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各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了事业单位法人的意识。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工作质量。我县对各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资料认真审核,对填写不规范的,退回要求重新填报,并限定整改日期。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事业单位,督促其及时进行注销或变更登记,维护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工作。我县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实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购买了网上登记光盘和资料,将实施启动网上登记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核准,提高了年度报告工作效率,并确保当场提交资料,当场即时办结。

五是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指导。对上门或电话咨询的单位,认真做好答复;对未及时办理年度报告的单位,用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督促和提醒,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按时完成。(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