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太平湖管委会管理区域。以有利于景区资源统一保护、利用、管理原则,将湖管会管理区域扩大到《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界定范围,推进景区旅游资源有机整合、优化配置和高效开发。景区对外招商引资,由湖管会负责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项目建设;
二、优化太平湖管委会与太平湖镇合署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参照扩权强镇试点做法,调整优化湖管会(太平湖镇)内设机构,强化行政职能,设立湖管会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景区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7项执法活动,并积极争取省“相对集中处罚权向风景区延伸”工作试点,逐步集中旅游、渔政、海事等行政执法权限,加快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职能集中、协调统一的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以太平湖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按照“政府决策管理、企业独立经营、项目市场运作、财政规范补贴、资产良性循环”的思路,投资组建由湖管会控股的太平湖发展集团公司,在湖管会的监督管理下,从事旅游开发经营活动。(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