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210                        发布时间: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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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近日淮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编办、市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4家部门联合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6章,分别从适用总则、管理内容、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明确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证》是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干部提拔任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办理社会保险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是突出了编制使用的计划性和权威性。规定凡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应在有空缺编制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于每年1月份集中向市编办申报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计划需经市编委会审定后才可使用。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定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通报制度,有关部门要每半年相互通报一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相互校核《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系统》相关数据,逐步实现互联共享。(淮北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