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是中央、省、市纪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变化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省纪委、省编办等四部门皖纪发[2011]24、25号文件精神,休宁县编办积极行动,认真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按照集中归口派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建议,提交县委审议后实施。
此次改革共撤销原派驻(出)县直部门的24个纪检监察机构,新组建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行单列管理,所需编制全部从县直相关部门调整。(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