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县编办精心调研,在不新增机构的前提下,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县辐射环境监管站牌子。其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电离辐射、电磁辐射及其它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在用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辐射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上报辐射安全项目许可。
据了解,该县将安排专人从事辐射管理工作,并选派2名同志到成都参加国家环保部业务培训,从而保证全县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有序展开。(无为县编办 徐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