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印发了《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接此文件后,宿州市编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首先,市编办立即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办法》进行了逐条的学习和分析,各工作人员对照各自的业务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其次,由市编办领导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把文件复印分别送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编委负责同志。
再次,还及时与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进行汇报和沟通,取得他们的同意和支持,以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三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把文件转发至市直各部门、单位。
另外,市编办还积极督促所辖县区,认真做好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县区编办一定要及时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传达到县(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通过此举,进一步树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形象,确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地位,以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并做到依法行政。(宿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