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深入学习 多措并举 认真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

访问次数: 1775                        发布时间:20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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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文件下发后,合肥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编办深入学习、领会精神,超前谋划、迅速行动,努力为即将全面开展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一)认真学习。一是中心理论组率先学。市编办召开中心理论组扩大会议,办领导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带领办中层以上干部认真研学中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二是以会代训专题学。先后举办机构编制大课堂和市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邀请省编办领导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重点解读中央5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要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和市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80多人次参加学习。这为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积极贯彻。一是召开市第二次编委会,根据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研究谋划我市事业单位有关工作,并对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做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再次对中央5号文件进行学习的同时,并对我市“十一五”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分别形成事业单位改革专题性总结和综合性总结报告,客观分析了取得的经验,明确提出了需要努力的方向。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来皖调研时,对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给予了肯定;三是对公益性文化事业进行调研。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带队对市少儿图书馆、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地调研,就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对我市进一步改革创新公益性文化单位管理和建立更为灵活的用人制度方面作出了指示。

(三)迅速行动。根据中央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第一步就是要做好分类。为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属性,强化其自身承担的职责,更为科学的提供分类依据,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参照去年党政机构改革的做法,市编办拟对市直事业单位中重新界定其职能、调整机构设置和核定人员总额。(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