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全省机构编制会议上,省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王三运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克服管编管人相脱节现象,努力实现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目标。会后,绩溪县编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绩溪实际,采取了六条具体有力的措施,确保省长讲话精神在绩溪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一、完善并坚持好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重点抓好三个环节:①事前把关(机构设立和用编必须事前报批);②事中监管(坚持人员变动及时上下编制度、月工资审核前的审编制度等);③事后监督(每年都要开展几次全面或专项的督查活动,切实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注意超前调研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机构设置和编制分配不合理或单位工作职能、任务变化的,及时做出调整,使机构编制工作能很好地适应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需要,避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滞后带来人、编矛盾。
三、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超编人员化解工作,合理调剂余缺。
四、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清退自聘自借人员,县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自聘自借人员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并逐一单位摸底清理。
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指导各单位科学制定好“三定”方案,并严格按照 “三定”方案设置机构,调配人员,使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实际人员较好对应。
六、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的通气沟通制度,搞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绩溪县编办 张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