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访问次数: 2261                        发布时间: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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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厅[2007]11号)精神,界首市出台了《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一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二考核内容和等次。各单位执行“三定”情况;混编、混岗人员情况;统计信息和数据报送情况等。三考核的组织和等次评定。由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部门和市编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结果报市政府,根据考核的情况,评定考核等次。(界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