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编办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

访问次数: 1555                        发布时间: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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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泾县编办领导十分重视,深刻领会贯彻执行《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同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向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转发了文件,613在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专题进行了学习讨论。

会上县编办主任赵伦指出:此次《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的颁布,标志着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进程又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将在今后机构编制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对机构编制从业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二是为顺利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增添了法律依据,三是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了新的利器。要求各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以更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把《办法》学习好贯彻好,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