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做到 “三个必须”

访问次数: 1944                        发布时间: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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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实名制信息数据公示工作不流于形式,确保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马鞍山市编办要求公示工作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公示信息必须是本单位截止2011531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各单位对已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库的信息要及时更新调整,以保证公示信息与现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相符。

二是公示信息必须经市编办审核。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更新调整情况经市编办进行确认后方可公示。

三是公示信息必须张贴在各公示单位的公示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开展公示工作的同时,市编办还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接听、登记受理工作。

目前,在市、县区编办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工作已全部结束。(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