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动态数据信息,宣州区采取三项工作机制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动态管理。
首先是坚持以《机构编制管理簿》日常登记管理为抓手,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
自1996年开始,即实行了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核发使用《机构编制管理簿》,并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同时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编制限额配备工作人员,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并坚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编制资源,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节约行政成本。
其次是注重管理制度与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坚决做到各单位新补充人员一律实行“逢进必考、择优录用”;二是严禁人员逆向流动;三是严格实行人员准进通知制度;四是健全与完善人员核销通知制度。对调出或考录至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到编办办理人员核销手续,凭编办开具的人员核销通知单,人社部门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其人员经费核销等手续,形成了规范的部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五是严格实行机构编制前置审查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调配,均需事前报区编办予以前置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六是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区直(包括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考试考核选调(聘)制度,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选调(聘)具体办法。
第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站位。
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联动监管,今年初我们制定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相互通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规范与完善的科学合理化建议及意见。此举有效地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源头基础性控制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站位。(宣州区编办 张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