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部门给力 合肥市“十一五”教育发展硕果累累

访问次数: 2829                        发布时间: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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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合肥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战略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大投入、扩大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动摇,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动摇,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合肥市机构编制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紧贴教育发展大胆改革,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通过开门“三定”完成了新一轮教育主管部门的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赋予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充分发挥两级政府管理体制优势,重心下移,明晰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将中等以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涉及义务教育的市属学校的管理移交至所在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调动区县和学校积极性。

二是改革人事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全员聘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的用人新机制;严把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考,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形成了教师队伍来源多元化;推行教师人事关系由市、县、区(开发区)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用的模式,优化师资均衡配置,促进教师在教育系统内部实施轮岗交流,全市共交流教师1049名;多措并举解决教师队伍“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对新增教师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出台《合肥市中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082010年共计解聘清退不合格教师87名。

三是改革运行机制。改革办学机制,对合肥168中学等一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新机制,以资金、政策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涌现了合肥寿春中学等一批富有活力的民办学校;采取逐校核编的方式,对学校每年进行按照在校学生数核定教师数,合理增加教师用人总量,改革经费拨付方式,自2011年起,市属学校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思路,依据学校招收学生数量拨付经费,进一步调动了学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合肥市教育工作取得辉煌成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作为唯一的地级市被安徽省批准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实验区,2011年全市普通高考本科达线率比2008年增加21.2个百分点,其中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高考本科达线人数突破万人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