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芜湖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立医院管理局,为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当副县级建制,将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医院管理局。不再保留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局代表市政府具体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承担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按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医院管理局负责对市属公立医院及其延伸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对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审核,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并指导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