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西县编办贯彻落实皖编办[2011]109号文件精神

访问次数: 2085                        发布时间: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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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皖编办[2011]109号)下发后,肥西县编办采取多种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一是将《办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根据县领导指示,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二是及时转发了皖编办[2011]109号文件。

三是结合肥西县政府目标考核,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对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的违规问题,并按照皖编办[2011]109号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肥西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