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116号)和《关于抓紧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1〕86号)文件精神,
评估主要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职能转变、市县政府下放权限及落实部门间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职责、在巩固部门改革成果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新措施、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
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县编办掌握了各部门的“三定”执行情况;并采用百分制的计分办法认真进行了考评,评估结果将作为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此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县编办将整理上报编委会,要求其限期整改。(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