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3月马鞍山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以来,市编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和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知识产权有关机构建设。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前提下,将市专利管理局更名为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各区成立知识产权局,与区科技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从而为顺利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和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马鞍山市编办)
访问次数: 1266 发布时间:2011-08-01 [字体:
大
中
小]
|
自2009年3月马鞍山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以来,市编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和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知识产权有关机构建设。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前提下,将市专利管理局更名为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各区成立知识产权局,与区科技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从而为顺利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和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