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关怀”共建“幸福家庭”

访问次数: 2289                        发布时间:2011-08-05

[字体: ]

82,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等13个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十二五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动员社会力量,重点帮助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幸福项目,力争每年救助1万名计生贫困母亲,资助1万名独生子女、双女户子女教育成材,为10万户独生子女、双女户计生家庭、节育手术对象以及基层困难的计生专干办理保险,扶持2000户计生家庭就业、创业,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建立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力争到2015年底,村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在农村地区全覆盖,且幸福书屋、幸福乐园建设完备,科技、生活信息交流畅通,并纳入村级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城市各街道至少有一个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示范中心。组建人口国策志愿者队伍,力争到2015年底,各乡(镇、街道)依托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建立一支省级示范的基层人口国策群众宣传队和服务队。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