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建议

访问次数: 1517                        发布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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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编制部门分设已有一年多时间,现根据工作实践和存在的一些现象,对加强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思考建议。

    一、存在现象

    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通过抓队伍、建制度、重调研、提素质、顾全局、谋服务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县级机构编制宏观管理走向规范。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

   ㈠、县直机关对编制人员的需求与编制限额管理的矛盾逐步显现。编制不足、人员老化、工作压力大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人员的要求强烈。

   ㈡、上级业务部门干预机构编制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上级业务部门把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设置,作为是否划拨经费、是否安排项目资金、是否系统内评先的依据。有的还利用检查工作或县级请示工作之机打招呼提要求。

   ㈢、超职数超限额配备干部的现象也阶段性存在。

   ㈣、科级以上干部岗位、编制、工资关系相脱离的现象越来越多,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工资基金审核程序衔接存在问题。

    二、原因分析

    这些现象存在带有普遍性、历史性和阶段性,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分析主要有下列几方面原因:

㈠、编制的核定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都是沿用过去、参照周边总量控制的方法核定,貌似合理,实质随意。县直机关存在编制上的“贫富不均”。

㈡、攀比心理和本位主义,都想争取部门利益最优化。横向比纵向比,找出对部门有利的理由提出调整机构编制要求。或拿出“上方宝剑”给领导施压。

㈢、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与乡镇行政区划减少和县政府部门的职能加强不相适应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时,行政编制核减10%,乡镇数则由30个减至11个。而2002年县直机构改革,行政编制核减了25%,行政机构数则有所增加。随着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诸如环保、安监、药监、城市管理及商务管理等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职能得到加强,在有限的机构限额内,大部门制和更多合署机构的建立,更加剧了行政编制资源的稀缺。

㈣、确实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单位人员存在年龄老化、领导比例过大、在编不在岗问题。有一单位18名行政编制(编制数在县直机关排在5名以内),在岗人员算起来有20人(不含工勤)。其中,领导6人,非领导职务3人(可不上班),长期在编不在岗2人,9名科员中55岁以上3人,45岁以上2人。还有一综合部门,12名行政编制(居县直机关编制数中等水平),领导5人,非领导职务3人(可不上班),4名科员中45岁以上2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人手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

㈤、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部分领导机构编制意识还不强。说蛮话、认死理、找变通。

㈥、以增设机构来增加领导职数,解决中层干部长期得不到提拔问题。部分领导从关心中层干部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考虑,多方游说,要求增设副科级事业单位或股级单位升格或单位负责人高配,并把任期内争取了多少岗位、提拔了多少干部作为自己的政绩炫耀。

㈦、因机构改革造成领导干部过剩,不能及时消化,形成了阶段性超配。当然,这与机构编制部门管编不管人、缺少话语权也有一定的关系。

㈧、或因原单位待遇优一点不想转、或调任到乡镇任职转来转去怕麻烦、或由行政到事业单位任职因担心身份问题不愿转、或经组织同意其关系暂不转。虽然有“人随事走、岗变薪变”的规定,但没有严格执行,且业务涉及到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需加强协调;另外工资基金审核时,编制部门纸质审核与财政部门工资管理软件不能配套,工资基金审核程序需衔接完善。

   综上原因分析,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机构编制标准不完善、法规不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不高、机构编制现有法规的刚性不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还没到位。

  三、对策建议

今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已经谋划了十二五机构编制总体工作思路,强调要科学把握服务激活内力和推动借助外力的关系,坚持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前瞻性研究改革设计,强化管理创新,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这一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信心,让县级编办在努力工作中有了期待。针对存在的一些现象,提出两个加强三点建议:

㈠、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队伍的能力建设。机构编制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成效。加强能力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编办,逐步打造“讲党性、谋大局、善协调、勤调研、办实事”的队伍,为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奠定坚实基础。首先要充实队伍,县级编办一般十人左右为宜,把思想好、作风硬、理论水平高、政策业务能力强、基层经验足、热爱机构编制事业的同志选进编办工作。二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党员承诺制,引导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章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三要加强作风素质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县情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坚持勤勉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机构编制事业上来,把精力放在扎实干事业上。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机构编制就是服务的定位,把握政策的原则性,注重工作方法的艺术性。常敲反腐警钟,坚持严于律自,防范职业风险,做到心净、口净、手净。四要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三强化三提高”活动,并通过轮岗锻炼、业务交流、学习培训和工作调研等途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战略思维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调研分析能力、工作执行能力、服务发展能力、监督检查能力。

    ㈡、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总体要求,突出管理重点,优化资源配置。一是以战略性思维,对改革进行前瞻性思考谋划,如省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扩权强镇经济发达镇试点、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超前调研,摸清情况,形成初步设计框架,做好与政策对接的准备。二是创新管理,增强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优化内设机构,逐步将股室人员调整到两人以上;研究对重点领域采取编制倾斜、动态管理;积极争取县内行政编制跨层级调剂使用;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更新编制信息,逐步实现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工资表人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要求。三是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继续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学习宣传省纪委省监察部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宣传的对象以党政主要领导、编委成员、各单位机构编制联络员。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目标考核制度;继续加大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完善12310举报电话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㈢、建议。建议一:加快制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编制核定标准,为县级编办审核单位编制提供比较科学合理的政策依据。建议二:放活编制政策,允许各地科级领导转任非领导职务后、距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公务员不再占用本单位编制,在统计时单独列项统计;简化报批手续,或明确一定比例,允许县内行政编制有限度的跨领域、跨层级调剂使用,缓解县直机关行政编制紧张、工作人员青黄不接的矛盾。建议三:优化县级编办的组织机构,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考虑到编办的工作业务与组织部门联系比较紧密,建议将县级编办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借助组织工作的资源优势,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进程。(泾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