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公车清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访问次数: 1907                        发布时间: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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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以纪检委、编办、财政、公安、审计及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县编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县公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及时介入,积极参与“绩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对照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与公车清理工作要求,就拟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意见。

二是认真细致的核实全县党政机关机构编制真实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需的党政机关机构、编制、人员等内容的翔实资料,为顺利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依“绩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赴各部门就“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六项整治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县编办抓住公车清理核查工作的有利契机,一并将各单位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核查内容进行督查,及时敦促相关单位做好借用人员、机构挂牌规范等内容的整改工作。

四是根据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对照机构编制政策及时参与公车编制方案的修正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以期达到公车配备规范、合理并满足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目前,我县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按时序要求稳步推进。(绩溪县编办  王灶庭)